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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当前我国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现期并存阶段,社会总体和谐稳定,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还大量存在,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各种复杂因素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临的压力明显增大。人民内部矛盾呈现新特点,无业流动人口、农村征地、城镇拆迁、劳资纠纷等矛盾和问题明显增多。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识明显增强,对法律新的需求成为必然,社会公平正义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司法行政工作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各县(市、区)发展还不平衡。在新形势下,全市司法行政部门要认清形势,居安思危,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不断加快改革发展步伐,进一步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十二五”时期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金华市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公民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不断整合司法行政职能,全面推进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覆盖。法律服务工作体系更加健康完善,全市企业法律顾问年增长达到8%,农村公证业务量年增长达到7%,力争重点乡镇公证信息员配置率达到100%。援助体系更加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全面形成。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脱漏管率分别控制在0.8%和3%以内。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调解矛盾纠纷总量年均增长10%以上,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5%以上。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队伍违法违纪率实现“零增长”,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实现“零差错”。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1.拓宽领域,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渗透力。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两委干部、外来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有法制辅导站、所有行政村建有法制宣传栏和法律图书室(柜)的目标。深化企业法制学校、外来人口法制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到“十二五”期末,领导干部、公务员、在校青少年普及率达100%,农民、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普及率95%以上,外来务工人员普及率90%以上。全面推进县级以上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全覆盖,所有学校实现法制教育计划、课程、教材、师资“四落实”。创新普法载体,坚持把法律传播与法律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手段和渠道。扩大“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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