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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
(粤教职函[2011]7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招委会,有关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高技能人才紧缺问题,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有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2010年启动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招生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我省继续扩大试点范围,通过组织中高职院校(含技工学校,下同)三二分段试点申报,参考专家对申报的中职学校实地考察意见,确定部分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和高职院校对接,开展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以下简称“中高职三二分段”)培养技能型人才招生培养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以及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促进中职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做大做强一批重点骨干专业;促进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层次;促进中等与高等职业院校培养目标、人才定位和专业课程衔接,构建横向衔接、纵向贯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广东特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供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

  二、培养目标

  “中高职三二分段”指在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选取对应专业,制定中职学段(三年)和高职学段(二年)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分段开展教学活动。其培养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为广东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养高层次技能型专业人才。即学生经过三年中职学段学习,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或获得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经高职院校自主组织选拔考核合格招入高职院校对应专业学习。学生经过高职学段学习,掌握相关专业高技能人才所需的专业知识,取得相应专业的专科毕业证书,并获得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成为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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