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农业局、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晋宁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四)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1.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禁止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车辆的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确保新生产机动车尾气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进程,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晋宁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委
2.组织编制《昆明市“十二五”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引导和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依法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晋宁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管委会
3.完善机动车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排放不达标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系统。研究有利于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税费政策。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晋宁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管委会
4.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推进车用燃油低硫化,加快燃油设施建设步伐,增加优质车用燃油市场供应,鼓励推广使用生物质燃油。强化车用燃油清净剂核准管理。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晋宁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管委会
5.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公共汽车专用道(路)并设立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改善居民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鼓励居民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晋宁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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