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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环保局安阳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环保局安阳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11〕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环保局制定的《安阳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安阳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64号)及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安政文〔2010〕254号)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5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0〕178号),按照省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精神和要求,紧紧抓住我省纳入全国9个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示范省之一的历史机遇,争取更多中央、省专项整治资金,以经济基础较好,基本功能齐全的村庄为基础,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程为重点,以实用农村环保新技术为支撑,重点突出位于交通干线附近、风景名胜区附近、县(市、区)政府周边、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连片村庄整治,通过“抓点、带线、促面”,集中资金投入一批,整治一批,见效一批,分批分片滚动推进,不断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深入开展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二)基本原则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先行、确保实效、多方投入、逐步推广”的原则。“突出重点”就是要区分轻重缓急,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把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作为主要整治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示范先行”就是选择有工作基础、具备实施条件,通过连片整治,可以真正起到示范效果、提供经验的县(市、区)和乡镇率先开展示范;“确保实效”就是要把突出环境问题是否解决、区域环境质量是否获得改善作为衡量连片整治成效的主要标准;“多方投入”就是要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整合资源,多方联手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推广”就是在先期示范、总结经验基础上,按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支持重点,逐年扩大整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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