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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2、规划重点。
  重点防控对象:以公约首批受控12种POPs为重点,包括9种有意生产的化学品(艾氏剂、氯丹、狄氏剂、异狄氏剂、七氯、六氯苯、灭蚁灵、毒杀芬、多氯联苯、滴滴涕)和2种无意产生的化学品(多氯二苯并对二恶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二者合称二恶英),同时兼顾2009年8月26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修正案新增9种POPs(包括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相关衍生物、商用五溴二苯醚、商用八溴二苯醚、林丹(99.5%的γ-六六六)、十氯酮(开蓬)、五氯苯、α-六六六、β-六六六、六溴联苯)。
  重点防控行业:依据我省二恶英排放行业的产排状况和污染防治水平,考虑与国家相关规划的一致性,确定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包括再生铜、铝、铅、锌四个子行业)、炼钢生产、废弃物焚烧、遗体火化和铁矿石烧结为我省五大重点防控行业。
  重点防控地区:综合考虑单位面积受影响的人群和二恶英排放量,广州、清远、佛山、惠州等地人群受影响指数最高,单位面积二恶英类POPs污染负荷和潜在影响较大,受二恶英类POPs负荷影响的人数较多,是我省POPs重点防控地区。
  重点防控企业:依据二恶英排放更新调查数据、污染源普查数据等资料,按照重点监管原则,综合考虑企业二恶英排放量、污染防治水平以及规划目标可达性等因素,确定24家二恶英排放企业作为重点防控企业。重点防控企业名单见附表1。
  (三)规划目标和指标。
  1、规划目标。
  加强POPs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到2015年,基本控制重点行业二恶英排放增长的趋势,重点行业二恶英类POPs单位产量(处理量)排放强度与2008年相比削减10%,重点行业二恶英排放达标率高于85%;以环境无害化方式管理、处置已识别的POPs废物;建立POPs污染场地优先管理和治理名录,开展已识别高风险POPs污染场地的治理;初步建立POP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2、规划指标。
  POPs规划指标表
  序 号 指  标 规划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重点行业二恶英类POPs单位产量(处理量)排放强度削减率% 10% 约束性指标
  2 重点行业二恶英类POPs排放达标率% >85% 约束性指标
  3 已识别杀虫剂类POPs废物安全处置率% >85% 约束性指标
  4 已识别POPs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率% 100% 预期性指标
  5 已识别在用含PCBs电力装置下线率% 100% 预期性指标
  6 已识别高风险POPs污染场地风险管理和治理率% >85% 预期性指标
  7 杀虫剂类POPs替代率% 100% 预期性指标
  三、主要任务
  以逐步削减和淘汰POPs为基本目标,按照 NIP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实际,确定POPs“十二五”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加强监督管理,实施重点行业二恶英减排治理工程。
  1、限期治理,督促重点行业二恶英类排放源达标排放。
  每年年底前,由省环保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布下年度应当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二恶英重点排放源企业名单,督促企业限期治理。各地应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重点排放源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积极落实审核方案,分析可能造成二恶英排放的环节,采取削减和控制措施,并将审核结果向省环境保护部门和清洁生产主管部门报告;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2011年7月底前,重点行业所有排放废气装置,必须配套建设高效除尘设施。
  2、以奖促治,开展二恶英排放削减BAT/BEP示范。
  遵循先示范、再推广的原则,分期分批对我省重点排放行业实施二恶英减排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BAT/BEP)工程示范。省环保厅应会同财政厅等部门,制订重点行业二恶英减排“以奖促治”的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对开展二恶英减排且有明显成效的企业予以奖励。
  鼓励电弧炉炼钢生产企业通过原料预处理、冶炼温度控制、烟气处理系统改造等措施,大幅削减现有源二恶英排放量。禁止在没有高效除尘设施的情况下采用废钢预热工艺。加速淘汰直接燃煤的反射炉、坩埚炉等工艺落后、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金属回收率低的再生金属熔炼技术装备,鼓励采用卡尔多炉、艾萨/澳斯麦特炉、倾动炉等先进工艺。现有再生熔炼设施的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去除原料中含氯物质及切削油等有机物。鼓励封闭化生产。
  鼓励铁矿石烧结行业采取选用低氯化物含量原料、减少氯化钙使用、对加入原料中的轧钢皮进行除油预处理、增加料层透气性、粉尘返料造球、烧结废气循环再用等措施减少二恶英排放量。鼓励企业选择先进工艺,优化工程设计,建设废气综合净化设施,实现常规污染物与二恶英协同减排。
  鼓励废弃物焚烧设施采取科学配伍入炉废物、改善燃烧和运行工况、改造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和强化管理等措施,减少二恶英排放量。倡导文明殡葬,推广环保节能型火化炉,完善废气净化装置,减少遗体火化行业二恶英排放。
  经对全省重点排放源的筛选,优先确定一批综合实力强、减排潜力大的企业(名单见附表2)开展BAT/BEP工程示范。
  3、优化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和设施。
  按照国家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及国家履约要求,淘汰技术落后、二恶英排放强度大的工艺和产品;淘汰重点排放行业中的落后产能企业,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与区域发展不协调的二恶英排放企业;核查废弃物焚烧设施,逐步淘汰关停规模较小、工艺落后、污染物长期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国家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设施,限期治理符合产业政策但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设施;鼓励医疗废物按就近原则跨行政区域集中处置,扩大焚烧规模,减少启停炉次数,鼓励改造升级现有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确保设施稳定达产达标运行。初步确定2012年前必须实施淘汰关停的企业名单见表3。
  4、严格准入,控制新增二恶英类POPs排放源。
  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要充分考虑二恶英削减和控制要求,将二恶英作为主要特征污染物纳入有关行业的环境影响评价中,禁止审批生产国际公约中禁止使用的杀虫剂类和阻燃剂类POPs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推广,鼓励重点排放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采取POPs污染防治先进技术,降低排放水平;加强重点排放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二恶英排放监测,确保二恶英削减和控制措施落实到位,从源头削减排放量。
  (二)强化风险管理,减除已识别POPs废物环境和健康风险。
  1、开展专项核查,安全收集并规范管理POPs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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