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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管理、服务自查工作的通知

  明海君 南郊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房管局局长杨设担任。
  三、自查内容和重点
  (一)分配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分配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本地区确定住房保障范围、准入条件,制定分配政策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收益分成办法,以及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准入退出实施情况,包括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准入审核、公示制度、轮候办法以及退出机制等实施情况;动态监管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建设、档案管理、定期复核,以及房源、保障对象、轮候规则、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公开情况;后期管理情况,包括保障性住房管理、小区物业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市房管局牵头负责,城区、南郊区、市住房和建乡建设委员会、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市民政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参建各方主体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执行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制度情况;参建各方主体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参建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和复检制度执行情况;工程主要使用功能质量情况及分户验收情况。此项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负责,市城乡规划局、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等有关单位配合。
  (三)住房保障工作廉政风险防范情况。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情况;对投诉举报问题核查处理情况;对弄虚作假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性住房,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分配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问题的查处情况。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
  (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展情况。2012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资金、土地安排情况;项目前期准备情况。此项工作由市房管局牵头负责,各有关县区、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四、工作时限及整改要求
  此次自查工作从2月8日开始到2月25日结束。自查工作以发现问题、查找问题为主,保障房建设、使用的每个环节都要检查到位。在自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后,要立即整改。能当天整改的,要当天整改;能近日整改的,要尽快整改。对于一些需要施工维修的,室内维修不得超过一个月;室外维修,必须在3月下旬开始,5月1日前彻底解决。市保障性住房指挥部要编发自查专报,呈报市四大班子领导。各牵头单位要将检查情况于2月20日前书面向市政府报告,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剖析清楚,对没有解决的问题要提出详尽合理的整改建议,市政府将情况综合后,向省住建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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