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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152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木垒县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木垒县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乡镇气象信息服务建设,充分发挥气象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职能和作用,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气发【2010】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健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和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建设覆盖全县信息共享平台,便捷高效的农村气象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农村防灾减灾意识,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二、建设目标
  在乡镇不增设机构,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合作参与,气象部门具体实施”的原则,整合现有场地、人力、设施设备等资源,拓展相关信息平台在服务基层的功能。在乡镇相关科室加挂“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牌子,中心村村委会挂“气象信息站”牌子,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站开展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及时向广大群众传递农村防灾减灾信息,增强农民防灾减灾能力。2011年在所有乡镇中心村充实农村信息服务内容,开展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和村气象信息站建设。各乡镇(场)要将信息服务内容纳入为民服务范围,按照“工作职责明确,服务内容规范,考核指标具体”的要求,全面完成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和村气象服务站建设,开展规范化的乡村气象信息服务。
  三、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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