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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乡镇林业技术推广站垂直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乡镇林业技术推广站垂直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155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木垒县乡镇林业技术推广站垂直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木垒县乡镇林业技术推广站垂直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意见》(新政发[2010]25号)和州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实施意见》(昌州政办发[2010]53号)精神,按照《关于调整乡镇林业站管理体制的通知》(昌吉州机编办[2011]48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林业站改革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乡镇林业站改革与建设,推进林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林业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机构设置、科学核定编制,由县林业局统一管理组织实施,以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加快推进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林业推广体系,为加快推进木垒县现代林业发展提供有效技术服务支撑。

  (二)基本原则目标

  坚持公益性原则,乡林业技术推广机构设置按照“精干、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乡镇林业发展的实际,设置乡镇林业技术推广站,同时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的牌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运行高效、统一管理、专业人员队伍精干、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乡镇林业技术推广公益性服务机构。

  (三)实施步骤

  6— 8月份全面启动乡镇林业站垂直管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开展摸底调查;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清理资产和完成人、财、物的移交工作。9月按照调整后的管理体制由县林业部门统一管理。

  二、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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