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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同意设置北京查尔内科诊所的批复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同意设置北京查尔内科诊所的批复
(京卫医字〔2011〕304号)


中国心脏诊疗有限公司、北京达晖康信科技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设置北京查尔内科诊所的申请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设置该医疗机构。
  二、该机构定名为“北京查尔内科诊所”;
  类别:诊所;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选址:医疗机构设置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国际财源中心A座1层105,2层201;
  投资总额:3800万元人民币;
  合作期限:20年;
  诊疗科目:内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
  三、涉及医疗机构建筑布局、医疗用房使用、污水污物医疗废物处理等问题,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等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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