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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五)引入多元化投资,进行市场化运作。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化配置资源的作用,每年有计划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库中选择一部分项目,吸引社会投资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六)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和“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要求,鼓励引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流转。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推进土地流转。

  (七)先行先试,逐步推广。兰州新区作为甘肃的特区、兰州的特区,可采取先行试点的方式,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出现的新政策和新方法,先行在兰州新区进行试点,然后逐步在全市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完成,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各方面力量。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监察、发改、财政、国土、建设、规划、环保、农业、交通、水务、林业等部门为成员的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具体负责综合统筹协调和组织项目的审核及论证等日常工作。县级政府作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组织机构,并根据市上关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和各县区实际情况,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按照综合整治的要求,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细化,明确目标责任。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土地综合整治的要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资金投入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国土、规划、建设、农业等部门要依托土地开发整理等技术力量,切实承担规划编制、技术指导、情况调度、考核验收等工作。发改、财政、交通、环保、水务、林业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三)以人为本,依靠群众。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争取群众支持放在首位,尊重群众意愿,通过公告、听证、公示、票决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组织和农民群众对土地整治的意见。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尽最大可能保障农民群众在当地就业,确保农民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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