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落实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落实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肇府办〔20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肇庆市落实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一日

  肇庆市落实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中共肇庆市委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肇发〔2011〕15号)等文件及中央和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农村生活饮用水条件、提高供水质量,让老百姓喝上干净自来水为目标,坚持先行先试、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完善和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功能及水平,基本实现行政村村村通自来水,显著改善农村地区饮水供给和卫生条件,促进全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从2012年起启动,整县推进,建一批、成一批,力争到2020年完成48宗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完成工程投资33.4亿元,受益人数326.46万人(最终以省的核定数为准)。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农村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行政村村村通自来水覆盖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

  二、工程内容和实施方式、步骤

  (一)工程内涵。

  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是指在现有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的基础上,通过扩网、改造、联通、整合和新建等措施,把符合国家水质标准的自来水接引到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在县域内形成具有高保证率和统一供水标准的农村供水网络,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农村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农村供水由点到面、由小型分散供水到适度集中供水、由解决水量及常规水质到水量、水质、水压达标等方面的提升。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