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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酒类流通行业信息监测工作的通知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报送单位:纳入市商务委酒类流通行业监测系统的所有酒类零售企业。
  2.报送时间及方式:月后15日前网上填报。
  3.审核关系:行关系:(1)01=02+05+06+07+08+09+11  (2)02=03+04

  (九)北京市酒类零售企业经营情况表(月报表二)
  表  号:京商酒零售2表
  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文号:京统函[2012]30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月         有效期限:2013年12月31日

品 名

序号

商品编码

包装规格

(瓶/箱)

计量单位

(ml/瓶)

产 地

商品主要来源

零售均价

(元/瓶)

本月销售量

(箱)

本月销售额

(万元)

1

2

3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报送单位:纳入市商务委酒类流通行业监测系统的所有酒类零售企业。
  2.报送时间及方式:月后15日前网上填报。
  3.品名:按照市商务委确定的酒类流通行业信息监测品种名单据实填写,不要漏报。
  4.商品编码:酒类单品的商品条形码。
  5.产地:填报该品牌酒类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名称。

  (十)北京市酒类零售企业经营情况表(节假日表)
  表  号:京商酒零售3表
  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文号:京统函[2012]30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2013年12月31日

类别/品名

商品

编码

包装规格

(瓶/箱)

计量单位

(ml/瓶)

期间零售

均价

(元/瓶)

上年同期零售均价(元/瓶)

期间销售量

(千升)

上年同期销售量(千升)

期间销售额

(万元)

上年同期销售额(万元)

1

2

3

4

5

6

7

8

一、白酒

 

-

-

-

-

 

 

 

 

其中:1.56度红星二锅头

 

1﹡12

500

 

 

 

 

 

 

 

 

 

 

 

 

 

 

 

二、啤酒

 

-

 

-

-

 

 

 

 

其中:1.

 

 

 

 

 

 

 

 

 

 

 

 

 

 

 

 

 

 

三、国产葡萄酒

 

-

-

-

-

 

 

 

 

其中:1.

 

 

 

 

 

 

 

 

 

 

 

 

 

 

 

 

 

 

四、黄酒

 

-

-

-

-

 

 

 

 

其中:1.

 

 

 

 

 

 

 

 

 

 

 

 

 

 

 

 

 

 

五、果露酒

 

-

-

-

-

 

 

 

 

其中:1.

 

 

 

 

 

 

 

 

 

 

 

 

 

 

 

 

 

 

六、进口酒

 

-

-

-

-

 

 

 

 

其中:1.

 

 

 

 

 

 

 

 

 

 

 

 

 

 

 

 

 

 

七、其他酒

 

-

-

-

-

 

 

 

 

其中:1.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报送单位:纳入市商务委酒类流通行业监测系统的所有酒类零售企业。
  2.报送时间及方式:国家法定节假日(含调休日)结束后3日内网上填报。
  3.报送内容:节假日(含调休日)期间信息。
  4.品名:按照市商务委确定的酒类流通行业信息监测品种名单据实填写,不要漏报。
  5.商品编码:酒类单品的商品条形码。

  (十一)北京市酒类流通管理基本情况年报表
  表  号:京商酒管理1表
  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批准文号:京统函[2012]30号
  有效期限:2013年12月31日
  填表单位:            20 年

区县酒类流通管理

机构名称

 

机构建立时间

 

酒类流通管理人数(人)

 

具有执法资格人数(人)

 

开展专项行动次数(次)

 

专项行动出动人数(人次)

 

检查企业数(个)

 

查处违法

企业数(个)

 

查处

案件数(件)

 

酒类经营企业类型

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

餐饮企业

酒吧娱乐企业

其他

累计

新增

累计

新增

累计

新增

累计

新增

累计

新增

备案企业数量(个)

 

 

 

 

 

 

 

 

 

 

购用随附单企业数量(个)

 

 

 

 

 

 

 

 

 

 

随附单使用份数(份)

 

 

 

 

 

 

 

 

 

 

使用电子随附单

企业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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