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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
(淮府办〔2012〕7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开展好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二月八日

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为了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纪念活动,并把纪念活动开展好,通过大力宣传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升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努力营造和优化良好的消费环境,拉动消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核心;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为主线;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为主题,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以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使消费环境得到优化;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为重点开展纪念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建设,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本次3·15纪念活动由淮南市人民政府主办,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淮南市消费者协会承办,各成员单位协办。

  为保证纪念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成立淮南市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负责统一指挥协调3·15纪念活动,组委会领导及成员单位如下:

  组委会主任:刘 涛(市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沈 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万德玉(市工商局局长、市消费者协会会长)

  组委会成员单位:

  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房地产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市市容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淮南电视台、淮南日报社、市消费者协会、市技术质量协会、市银行业协会、市保险业协会、市装饰协会、市照像协会、市洗涤业协会、市种子协会、市家居商会、市婚庆协会、市房地产协会、市律师协会、市家电协会、市个体民营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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