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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烟叶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烟叶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2〕18号)


各产烟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抓好2012年烟叶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我市烤烟生产可持续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市场引导、计划种植、主攻质量、调整布局、稳定规模、提高单产、增加效益”工作方针,加强烟叶基层建设,以现代烟草农业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优化结构为中心,稳定烟叶种植规模,稳定烟农效益,加快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和水源工程建设,全面提升烟叶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全市烟叶种植面积19.5万亩,计划收购烟叶40万担,力争收购45万担,上等烟比例60%以上,上中等烟比例94%以上,中部烟55%以上,等级合格率80%以上;专业化散叶收购确保4万担,消化处理不适用烟叶3000万公斤;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24亿元,开工建设水源烟水配套工程3个,实施烟水配套工程2.5万亩,全程农机化试点2个;建设现代烟草农业基地单元4个(其中:国家级单元1个、省级单元3个),特色优质烟叶基地单元1个,培育出口烟叶基地800亩。

  三、认真落实政策,加大烤烟投入

  (一)严格落实计划种植与合同收购政策。全市按照19.5万亩的烟叶种植指导面积进行安排,确保烟叶收购量完成40万担,力争45万担。各产烟县(市)要将计划层层分解到乡、村、组和烟农,严格执行《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办法》,认真签订烤烟产购合同。合同内符合等级质量要求的烟叶要全额收购,合同外烟叶一律不予收购;对确因丰收原因的超合同烟叶在本辖区计划范围内自行调整,超过本辖区计划总量的要报市烟草专卖局审批后收购,并抵顶次年烟叶收购计划。

  (二)认真执行烟叶价格与生产扶持政策。2012年,全国烟叶收购价格在上年基础上上调20%。新技术推广补贴按照上中等烟每担40元执行,实行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的烟叶每担补贴50元。生产投入标准按2011年相关标准执行,化肥、农地膜等烟用物资价格涨价部分由烟草部门消化。

  (三)严格兑现烟叶结构优化调整补贴政策。各产烟县(市)要严格执行75元/亩的烟叶结构优化补贴标准。认真指导烟农将可能产生市场不需要的青黄一级(GY1)、青黄二级(GY2)、中下杂二(CX2K)、上杂一级(B1K)、上杂二级(B2K)、上杂三级(B3K)的新鲜底脚叶、病残叶、僵硬叶处理在田间,不采、不烤、不形成商品;优化结构补贴原则上分环节进行兑现,收购前期兑现30元,收购结束后兑现45元;正常情况下,兑现方式以户为单位,完不成合同计划任务和上中等烟叶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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