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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物价局关于兰州天庆实验中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兰州市物价局关于兰州天庆实验中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兰价费发[2012]43号)


兰州天庆实验中学:
  你校《兰州天庆实验中学关于申请变更收费标准的报告》(天实字[2011]015号)收悉。根据《甘肃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甘价费[2004]10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每生每学期2200.00元;
  2、住宿费:(午休生)每生每学期200.00元。
  二、你校各项收费及代收费要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一次性收取;学生退学(转学)应根据学生学习时间进行退费,请严格执行此规定。
  三、你校应规范收费行为,学生在校三年费用不变,对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收费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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