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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关于举办2010年北京市健身气功项目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关于举办2010年北京市健身气功项目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培养高水平的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更好地为满足广大群众的多元化健身需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市今年健身气功工作计划,定于2010年11月15日至18日举办我市今年第二期健身气功项目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0年11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地坛体育馆
  二、教学内容
  (一)社会体育指导员公共理论
  1.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
  2.科学健身的基本知识、方法
  3.指导员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应用技能和使用健身方法
  4.人体运动科学知识
  5.运动性疲劳与身体机能恢复
  (二)健身气功专项理论
  1.健身气功理论基础知识
  2.健身气功生理、心理学基础
  (三)健身气功专项技术
  1.健身气功·易筋经
  2.健身气功·八段锦
  三、培训人员要求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崇尚科学,传承文明,弘扬正气,热爱公益,甘于奉献。
  (二)参加培训人员不受其它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的限制。
  (三)参加培训人员须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或健身气功辅导员证书。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在6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指导、教学能力。
  四、报名方式
  (一)各区县严格把关,并组织本区县统一报名,具体名额分配表附后。
  (二)于11月10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报市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
  (三)参加培训人员提交两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五、培训费用
  (一)本次培训为公益性免费培训,培训班场地、教师讲课费由市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培训学员食宿、服装等费用自理。
  (三)本次培训文字教材由市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购买并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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