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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突出食品质量整治

  严查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及食品经营企业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情况,重点检查食品来源是否可追溯,严厉打击销售无合法来源的食品,确保食品有源可查;严查食品的质量情况,重点检查销售的食品标签、标识、质量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

  (三) 突出经营行为整治

  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查验经营者主体资格情况,规范经营行为,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严厉打击销售“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11年12月22日至2012年2月8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2月22日--12月25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为整治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12月26日--1月31日)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紧紧围绕整治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执法行动,切实保障流通环节元旦、春节期间市场消费安全。

  第三阶段:自查总结阶段(2月1日--2月8日)

  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总结经验,强化监管措施,深化监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责任

  元旦、春节期间,是各类节日食品销售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易发、高发期。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两图一书”要求和“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大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

  (二)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做到宣传措施多样化、宣传效果最大化,进一步增强食品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执法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依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

  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巡查频率,发现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切实保障流通环节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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