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工商文(2011)305号)


各县(市)工商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工商明电〔2011〕412号)、市食安办《关于印发郑州市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食安办﹝201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以省工商局《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工商明电〔2011〕412号)、市食安办《关于印发郑州市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食安办﹝2011﹞50号)精神为指导,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节日市场氛围。

  二、整治重点

  紧密结合双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的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努力提高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计划、有部署地深入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品种整治

  以农村、城乡结合部、都市村庄、旅游景点、车站、学校周边、医院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酒类、糕点、调味品、调味面制品等为重点食品品种,以大型商场、超市、食杂店、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深入开展整治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