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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能耗统计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水平,把《统计制度》和《实施方案》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为促进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深入、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请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将实施方案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送县政府办。

  相关资料及电子表格在“中国.甘肃”门户网站(http://www.gansu.gov.cn)专题工作之《节能减排》栏目下载。

  联系人:李斌斌  电 话:13993827845  邮 箱:  ZJCXJGNYTJ@163.com

  附 件:张家川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张家川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统计制度》)和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管局发[2011]80号)和《天政办发[2011]215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促进公共机构加强日常用能精细化管理,提高用能效率,分解节能指标,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编制并发放统计软件和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

  (二)各乡镇、各单位负责所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将有关统计资料报送县政府办。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乡镇、各单位填写、上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所属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部门汇总后,报县政府办。

  (二)综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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