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2011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模范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维护法律权威;

  2.认真学法,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法律素质高;

  3.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执法规范,行为文明,工作作风扎实,业绩突出;

  4.从事法制或行政执法工作两年以上。奉公守法、廉洁自律,无以权谋私等不良行为。

  三、评选程序及名额分配

  1.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局(委)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由各单位自荐,省厅根据自荐材料及所掌握的日常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先进单位。

  2.其他先进单位由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局(委)推荐,省厅审核认定。原则上每个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局(委)推荐1个。

  3.先进个人由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局(委)推荐,省厅审核认定。原则上每个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局(委)推荐2名,每个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局(委)推荐1名。

  四、有关要求

  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依照规定的条件、程序进行自荐和推荐,确保推荐出的单位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自荐和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除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附件2)外,还要提供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要突出重点,对一年来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要重点阐述。

  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务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上报省厅法规处。超过期限报送的,视为放弃参评机会。

  联 系 人:郑育哲 张贵鹏

  联系电话:0371— 68080823   邮编:450046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1907室

  附件:
  1.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推荐表
  2.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推荐表

单位

 

负责人

 

电话

 

主要

先进

事迹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省厅

审批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