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度本市奶牛“两病”集中监测的通知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度本市奶牛“两病”集中监测的通知
(沪动疫控〔2012〕17号)


各区县动物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浦东新区食用农产品检测中心、松江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奶牛“两病”防控工作,为本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切实保障,根据上海市2012年监测方案要求,现就上半年度奶牛“两病”监测工作布置如下:

  一、扎扎实实做好奶牛“两病”的监测工作。各区县要对辖区内达到检测年龄的所有奶牛、种牛进行全面检测,监测覆盖面要达到100%。请各区县于2月29日前,将上半年度辖区奶牛场“两病”监测计划上报至郊区动物防疫科(见附件)。结核病用皮内变态反应试验进行检测,布病用试管凝集试验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要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奶牛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检测及阳性牛处置的通知》(沪牧医〔2007〕51号)文件要求进行复核确认工作,并配合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对监测到阳性牛的奶牛场要定期进行跟踪监测。上半年度集中监测完成后,要及时报送监测结果和分析评估报告。

  二、切实做好可疑牛只的复检工作。对于检测出的可疑牛只,要现场记录牛号和二维码耳标号。同时,指导奶牛场及时进行隔离、严禁流动,并由专人负责饲养,器械、工具等需专人专用。复检时要详细核对可疑牛只的牛号和二维码耳标号,防止遗漏。上半年度集中监测完成后,要及时统计报送辖区奶牛场可疑牛复检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检测人员的管理。检测人员须经我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中要严格按照GB/T18645-2002《动物结核病诊断技术》和GB/T18646-2002《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的要求执行。同时,要严格人员消毒和自我防护。

  附件:2012年上半年度辖区奶牛场“两病”集中监测计划表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
  2012年上半年度辖区奶牛场“两病”集中监测计划表

  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奶牛场名称地址 从业人员计划监测时间存栏量(头)结核病应检牛数(头)布病应检牛数(头)
管理人员(人)兽医(人)饲养人员(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