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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水人〔2009〕58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中心:

  建国60周年庆典即将来临,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近期,省安委会、水利部分别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明电〔2009〕2号)和《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水明发〔2009〕33号),对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营造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提出了明确要求。现结合我省水利实际,就做好国庆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建国60周年庆典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深刻吸取今年上半年发生的4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认真研究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全面部署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级水利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水利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员。国庆节前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好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为建国60周年庆典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二、开展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监管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对前阶段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专人监控,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各地、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
  (一)检查主要内容

  1、各级水利部门和水利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和水利“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
  2、各类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 “三项建设”开展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与预案演练情况;职工(包括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事故报告、处理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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