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4、规范儿童保健管理。建立全区妇幼信息管理系统,利用社区卫生全科团队服务模式,结合家庭健康档案建立,逐步实现全覆盖的儿童健康、随访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保健功能,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实行0-6岁儿童定期免费健康体检,儿童保健管理率保持85%以上,儿童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达98%以上;规范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年一次的常规健康体检,完善体检项目,提高体检质量,重视0-18岁儿童营养、疾病、生长发育、心理行为等监测评估,逐步建立相应的基础数据库。(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妇联、各街镇)
  5、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加大儿童健康研究,积极探索预防和干预儿童健康问题的有效策略;加大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用眼卫生、口腔保健、膳食营养、体育锻炼等常识与技能,重视儿童的健康参与;改善学校和社区内的儿童活动场所与体锻设施,强化“家庭-学校-社区”之间的联系与互动,合力做好儿童肥胖、近视、龋齿、发育异常、心理异常、慢性或重大疾病等问题的预防与干预;加强来沪家长对儿童体检和营养监测的意识,保障来沪儿童正常的生长发育;保证儿童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中小学生肥胖、视力不良新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儿童龋齿充填构成比达到40%以上。(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妇联、各街镇)
  6、加强儿童心理行为问题预防。优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规范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配备学校心理健康老师,提高儿童自我心理疏导能力和抗挫力,中小学心理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提高医疗机构和心理保键服务水平,规范儿童心理和精神疾病的筛查、诊断和治疗。依托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场所、设施及专业力量,建立浦东新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推动社区和学校心理健康辅导站(室)建设。提高心理咨询机构服务质量,加大心理健康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推行临床实习与督导制度,促进该领域的人员稳定性与可持续发展;继续推动医学专家、心理专家和社会工作者共同参与和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形成儿童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网络。(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妇联、团区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镇)
  7、完善残障儿童保健服务。加快专业机构和专业队伍的建设,提升残障儿童保健与康复训练的质量;充分发挥社区服务机构的功能,促进残障儿童的就近体检与康复训练;积极开展相关知识宣传,消除社会对残障儿童的误解、歧视与偏见;建立特困残障儿童救助基金,保障残障儿童的基本健康需要。(区委宣传部、区残联、区卫生局、区民政局)
  8、重视青少年生殖健康。推进中小学生的生命教育,开展适龄的生殖健康教育,加强青春期自我保健宣传与培训,注重性态度与性观念的引导,进一步提高中学生对艾滋病、性行为等正确认知,预防和控制少女妊娠或人流的发生。(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人口与计生委、团区委、各街镇)
  (二)儿童教育:推进优质均衡教育,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主要目标:
  1、3-5周岁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区教育局、各街镇)
  2、义务教育普及率保持在99%,高中阶段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区教育局)
  3、新婚夫妇、孕妇、0-18岁儿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0%以上;(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团区委、区民政局)
  4、各类残障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到98%以上。(区教育、区残联)
  策略措施:
  1、加强儿童公民教育。进一步落实《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民族精神指导纲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体制,注重儿童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不断提升儿童的综合素质水平;加强德育建设,完善中小学德育和生命教育课程、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建立健全儿童参与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服务体系,提高实践活动成效,引导儿童形成正确的生命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儿童的社会责任感,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关注儿童身心健康,减少课业压力,重视生命教育,塑造健全人格。(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镇)
  2、巩固发展学前教育。通过加快公建配套幼儿园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开办民办幼儿园等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逐步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通过加强师资培训,鼓励优秀教师带教、支教活动,加强课程领导力等多渠道加强幼儿园内涵建设,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0-3岁科学育儿公共服务网络,普及科学育儿指导,提高亲子教育水平,扩大亲子教育覆盖面和指导率;发动社会力量开设民办三级幼儿园或学龄前看护点,帮助农民工同住子女解决入园、看护的困难。(区教育局、区妇联、各街镇)
  3、保障儿童享有公平优质教育。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新城区、大型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南北之间的办学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注重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义务教育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100%;加强教师教育培训,提高师德师风和教学能力;改善学校教师性别失衡状况,小学男教师比例有所提高;保障来沪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利,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接受农民工同住子女的比例,义务教育免费就读比例达到100%。(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规土局)
  4、调整和拓展优质高中阶段教育。通过多种途径,扩大高中优质资源,使新区优质高中资源的覆盖率达到学生总规模的75%以上;探索多元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与模式,进一步提升职业学校的专业能力和适应能力,以满足群众多元的需求,努力创建1所“国家级职业学校示范校”。(区教育局)
  5、拓展特殊儿童的教育模式。进一步普及聋、盲、智力残疾等儿童的九年义务教育,规范与完善随班就读儿童的监测评估,建立资源教室,使随班就读儿童享有个别化教育方案(IEP)的比重达到80%以上;推行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加快特殊教育人才培养;发展早期儿童特殊教育,做好特殊儿童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与早期教育工作,满足各类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区教育局、区残联、区卫生局、各街镇)
  6、提高儿童家庭教育实效。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巩固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长效机制,办好家长学校、社区学校与网络学校,提高各类家长学校办学质量,优化亲职教育和祖职教育;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指导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家庭能动性,形成教育合力,推动先进家庭教育理念与方式的普及,社区建立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比例达到85%以上。(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各街镇)
  7、深化儿童校外教育功能。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校外教育活动阵地及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完善校外教育体系;重视儿童的社会参与,鼓励儿童参与健康丰富的校外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儿童在艺术、体育、科学、人文、社会等多方面的发展,推动儿童健康人格的形成。(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镇)
  (三)儿童福利:完善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生活质量
  主要目标:
  1、儿童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
  2、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实现全覆盖;(区残联、区财政局)
  3、逐步降低儿童贫困率。(区民政局、抽样调查)
  策略措施:
  1、加强儿童医疗保障力度。逐步提高儿童医疗保险、少儿住院基金等参保率,推进重症病儿童的医疗救助体系建设,减轻家庭医疗负担;探索来沪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设立特困家庭危重病儿童救助基金。(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
  2、加大贫困家庭儿童扶助。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帮困助学工作,扩大学前教育、高中阶段贫困儿童的教育资助;为有儿童的低保家庭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增强父母的就业能力,控制低保家庭儿童比例,帮助贫困家庭儿童获得同等发展机会;对因父母死亡、贫困、离异、遗弃、虐待、疾病、服刑、身心残疾等原因不能提供儿童适当照顾的家庭,给予及时的社会救助;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保障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流浪儿童、孤残儿童等处境不利儿童的各项权利。(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妇联、团区委、各街镇)
  3、提高残疾儿童救助工作水平。实行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数据库;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基于社区的脑瘫等残障儿童早期筛查与康复干预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全覆盖。(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各街镇)
  4、发展面向流动儿童的公共服务。重视流动儿童的健康、教育、环境与法律保护问题,保障流动儿童的各项基本权利;重视流动儿童家庭的教育培训与指导服务,帮助流动儿童家长掌握科学的育儿理念和技能;组织流动儿童参加有意义的社会活动,丰富流动儿童的业余生活与精神生活,促进流动儿童的城市融入。(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镇)
  5、推进社会化儿童照料体系建设。建立浦东儿童福利中心,为生活无照顾的儿童提供援助和服务;拓展社会组织对儿童的服务与照料,鼓励与支持公益性儿童照料机构的建立,协助家庭处境不利儿童进行生活过渡。(区民政局、各街镇)
  6、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拓展现有“青少年社工”服务领域,巩固和加强儿童社工队伍建设;探索专业儿童社工的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健全儿童社工的教育、管理与选用聘任等综合制度,全面推进儿童的社会服务与公共照料体系的建设。(区民政局、区政法委、团区委、区妇联)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