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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注:“★”是指规划中的新指标

  浦东新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是浦东率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努力在上海加快推进和建设“四个率先”、“四个中心”中发挥示范带动和核心功能作用,推进二次创业,实现浦东开发开放第二次历史性跨越的重要时期。科学有效实施《浦东新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保障和促进浦东的儿童发展,提升浦东人口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发展现状和趋势
  《浦东新区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儿童优先”理念,依法加大了政府管理儿童事务的力度,儿童发展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障及社会环境等各领域指标监测有序。设置的四个领域中主要指标基本达标。
  --儿童健康水平及保健服务稳步提升。妇幼保健体系进一步健全,设立了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和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户籍人口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2.91‰、3.93‰,显著优于发达国家5‰、6‰的平均水平。
  --儿童教育质量和教育配置不断提高。为推动教育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浦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3-6岁儿童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连续多年保持100%;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的学历逐年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率为95.2%。2009年国家教育部授予浦东新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荣誉称号。
  --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建立和完善了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加大了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检查,加大了对侵害儿童权益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了培训和建设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使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的维护。儿童法律援助处理率连续保持在100%。
  --儿童生存环境和活动场所安全合理。浦东儿童的生存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社区儿童活动场所、儿童图书室的配备达到85%以上;儿童食品、用品监管力度加大,质量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整改复查合格率、大型游乐设施定检率均连续达到100%;学校、儿童活动场所进出口处安全交通标示设置率为100%。儿童安全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十二五”时期,是浦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推进二次创业、实现二次历史跨越的重要时期;后世博效应下城市管理、社会建设新理念、新方式的运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下低碳环保理念、技术的深入,关键在于提高人的素质,培育符合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人才辈出的基础在儿童,民族振兴的未来在儿童。随着社会建设日趋完善,儿童事业蓬勃发展,必定为儿童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面对未来五年的机遇和挑战,必须充分认识:浦东儿童发展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行业改革以及人民群众需求的多元化,对儿童优先获得发展机会的要求强烈;儿童安全保护的机制和监测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儿童福利政策和服务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于进一步优化和监管;社区儿童活动和学习场所的资源配置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教育、健康、安全、参与、发展等权益保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儿童全面发展是每个家庭的希望,贯彻“儿童优先”原则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要求。为进一步明确今后五年儿童发展的新目标和新方向,促进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新一轮国家儿童发展纲要,在“十一五”浦东儿童发展的基础上,编制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加快儿童优先意识社会主流化进程,立足不断改革创新,在制定法规、政策规划和制度保障等方面全过程、全方位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坚持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在国际化浦东建设大局中优先维护儿童各项权利,创设全体儿童公平享有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坚持促进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以儿童发展为本,遵循儿童发展规律,为儿童发展优先配置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优质提供全面的公共服务和福利保障,确保每个儿童都能够安全健康、全面发展、快乐成长,不断提高儿童发展的科学水平。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十二五”规划要坚持以下“三个导向”:
  --全局导向。树立全局意识,将儿童事业与浦东的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既要充分把握浦东新一轮开发中的机遇与动力,也要清楚地认识浦东新的五年中可能存在的挑战与问题;既要积极争取区域资源,尽可能推进儿童事业、帮助儿童最大可能的发展,也要从浦东、乃至全市的人口素质、人才战略出发,确定儿童发展的重点与难点,进一步提升儿童的综合素质,确保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
  --全纳导向。坚持“无歧视”原则,逐步消除城乡之间、南北之间、本地与外地之间的儿童在健康、教育、法律保障及环境等方面的差距,保障浦东每一个0-18岁儿童的基本权利,切实推进相关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法律法规及社会环境的发展与优化,最大可能地实现“全覆盖”和“均衡化”,确保每个儿童都能够安全健康、全面发展、快乐成长。
  --全人导向。倡导“全人观”,以“儿童为本”,积极构建覆盖儿童整个生命周期与生命历程的社会服务,全面提升儿童在经济、社会、生理、心理、道德及福利等各方面的水平,推进儿童的健康、教育、法律保障及环境等方面的综合发展,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与参与权等基本权利;特别注重儿童的“主体性”,大力推动儿童在健康、教育、法律保障和社会环境等领域的能动性、创造性与参与性等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切实保障儿童基本权利与全面推进儿童发展为总体目标,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促进儿童综合素质的提高,优化儿童发展的生态环境,提升儿童的主体性参与,逐步实现全区儿童在健康、教育、法律保障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的均衡、优质、规范与国际化发展。
  --进一步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规范与完善卫生保健服务,加快儿童心理健康的研究与教育,全面推进“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良好”的“大健康”理念,实现“生物-心理-社会”现代保健服务体系的全覆盖。
  --进一步促进儿童的教育发展。贯彻“人文、科学、生态与生命”的教育理念,优化儿童的教育环境,形成开放、多元、公平、协调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毕生发展教育体系,切实发挥“家庭-学校-社区”的大教育模式,全面提升儿童的综合素质,实现全人发展目标。
  --进一步加强儿童的法律保障。推进各项儿童政策的实施,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升儿童的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加大儿童权益保护与相关监测评估工作,努力遏制一切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推动最大可能满足儿童生命需要的福利政策与社会支持网络的构建。
  --进一步优化儿童的社会环境。依托浦东开放的大环境,继续深入演绎“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全面提高儿童生存环境的安全性,促进儿童的社会参与,在区域规划与建设中渗透“儿童优先”理念,积极为儿童营造一个“低碳、绿色、科技、人文”的和谐环境。
  --进一步完善儿童的福利体系。整合社会资源,促进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推进儿童社会服务与公共照料,尽可能消除处境不利儿童在健康、教育、法律保障和环境等方面的发展风险与社会排斥。
  三、优先发展领域和目标策略
  (一)儿童健康:健全保健服务体系,促进儿童健康发展
  主要目标:
  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稳定在8‰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区卫生局、各街镇)
  2、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5%以上;(区卫生局)
  3、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6‰以下,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区卫生局)
  4、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0%;(区教育局)
  5、区建立儿童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站);每所中小学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局)
  6、中学生生殖健康常识知晓率达90%以上。(区教育局、区卫生局)
  策略措施:
  1、加强儿童卫生服务基础建设。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逐年提高儿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妇幼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急诊救治水平;扩充并合理配置产科、儿科医疗资源,积极扶持区二级综合医院产科、儿科,增设相应床位和病房。(区卫生局、区财政局)
  2、保障儿童均等享有医疗保健服务。优化配置妇幼卫生资源,缩小城乡、区域间妇幼卫生服务差距。增加新建大型居住区、外来人口集聚地的儿童公共卫生服务投入,保障流动人口儿童健康权利。(区卫生局、区规土局、各街镇)
  3、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优生、优育宣传指导;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的质量管理,将各新生儿复查中心、听力障碍诊疗中心、危重新生儿转运抢救中心等纳入到儿童保健网络化管理中,控制出生缺陷儿发生率,改善儿童生命质量;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鼓励倡导母乳喂养,6个月以内的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5%以上。(区卫生局、区人口与计生委、区妇联、各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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