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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浦府〔2011〕22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
  现将《浦东新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浦东新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Ο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浦东新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是浦东率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努力在上海加快推进和建设“四个率先”、“四个中心”中发挥示范带动和核心功能作用,推进二次创业,实现浦东开发开放第二次历史性跨越的重要时期。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好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对浦东新区妇女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发展现状与趋势
  过去的五年,是浦东开发开放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南汇划入浦东、2010上海世博会等重大契机,为我们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执行浦东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起到推动作用。在组建及创新浦东妇女发展工作机制、加强政府妇女事务管理、促进妇女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浦东经济社会发展赢得新成就,逐步呈现持续进步和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浦东新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有序推进,设置的五个领域主要指标基本实现。
  --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不断提升。区党代会女代表、人代会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分别占32%、31%和24.6%,街镇党委和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在企事业单位中,职代会女代表比重为33.18%,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当。
  --妇女受教育程度和参与经济能力不断提高。女性接受技能培训和经济活动参与保持在较高水平,就业领域更加宽泛,户籍新增女性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5年;城镇从业人员中女性比重保持稳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重低于上海市平均水平,中高级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比例逐年提高。
  --妇女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持续提高。女性平均预期寿命高达84.5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从2005年的87.99%提高到93.99%,常住人口的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9%;孕产妇死亡率为7.27/10万,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妇女权益保障和社会生存环境不断优化。妇女合法权益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社会化的救助帮困网络基本形成,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的重要权益得到进一步的维护。
  “十二五”时期,浦东“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进入加速推进期;浦东城市化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资源整合、功能拓展等联动发展效应将持续显现;迪士尼乐园建成开园、商用飞机项目逐步投产,将对浦东进一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城市国际影响力提供有力支撑;世博精神、世博理念、世博经验的延续和世博园区后续开发,将引领和带动浦东的品牌形象、服务功能和国际化程度加快提升。这些机遇为妇女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妇女在平等参与、有效参与、充分参与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未来五年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地看到,受社会发展水平和传统文化观念的制约和影响,本区妇女发展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困难。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权利在一些领域未得到完全实现;女性政治参与水平的比例和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女性总体就业层次和收入水平有待于进一步的提升;女性健康的卫生资源配置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女性的心理健康问题有待进一步重视;来沪女性的健康保健、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权益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全面促进妇女与浦东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推动妇女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新一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结合本区实际,编制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快推进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进程,促进男女两性平等享有社会资源,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全面推进妇女科学发展,坚持以妇女发展为本,努力实现妇女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和妇女综合素质的最优化;全面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引导和支持妇女融合社会、服务社会,以参与促发展,以贡献促平等,以共建促共享,为建设科学发展先行区、“四个中心”核心区、综合发展改革试验区和开放和谐生态区的新浦东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浦东以“率先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为主线,在更高的起点全面推进妇女发展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促进妇女发展水平与国际化浦东地位相匹配,以妇女发展新业绩促进社会更加和谐。推动妇女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平等参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建设,促进妇女的政治地位和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妇女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妇女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妇女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在参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实践中凸显潜力、发挥作用,在实现浦东二次创业的伟大进程中实现妇女平等参与和协调发展。到2015年,使浦东新区妇女发展水平达到“上海领先”。
  三、优先发展领域和目标策略
  (一)经济参与: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主要目标:
  1、城镇女性从业人员比重保持在40%以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镇)
  2、提高女性经济活动参与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镇)
  3、缩小男女收入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镇)
  4、困难家庭应届女大学毕业生就业达10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
  策略措施:
  1、优化女性平等就业创业的环境。依法完善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机制,优化妇女就业和创业的环境,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参与经济活动的权利和机会。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禁止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市场中的性别歧视行为,切实维护妇女平等就业和体面就业的权利,确保女性公平获得就业机会。(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各街镇)
  2、加大扶持女性就业创业的力度。通过弘扬创业精神、宣传创业典型,增强妇女创业意识;通过优化公共服务,加强信息指导、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妇女的就业和职业转换能力;通过就业援助、购买服务等扶持零就业家庭妇女就业和创业。(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镇)
  3、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和管理水平。将女性人才工作纳入区人才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在社会、经济、金融、科技等领域中的女性人才的培养选拨力度,高级管理和高级专业技术女性人才比例逐年提高;根据浦东经济发展转型对人才的需求,对不同群体的女性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提高中、高级技能人才中的女性比例,增强女性科技人才的综合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行业的比重,提升妇女就业层次,努力缩小就业收入差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区金融局、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镇)
  4、引导和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加强对女大学生就业服务力度,完善应届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体系,探索浦东现有实训基地向应届毕业生开放的机制,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实训绿色通道;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素养等课程,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提高求职的技能,困难家庭应届女大学毕业生就业达10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镇)
  5、有序引导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加快城乡就业一体化进程,畅通农村妇女非农就业渠道;加强农村妇女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农村妇女的就业竞争力;加强农业实用技术指导服务,探索“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组织模式,加快推进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产业链的形成,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区农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妇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各街镇)
  6、加强残疾妇女的就业创业扶持。加强对残疾女性的职业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为就业困难残疾妇女提供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援助。实现城镇残疾妇女失业登记率与残疾人失业登记率基本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残联、各街镇)
  7、加大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保障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指导,提高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对劳务派遣女职工的权益保护。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对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情况的监督作用。将女职工劳动保护作为劳动监察和安全生产监督的重要内容,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完善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制度,为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提供及时、便捷的维权通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国资委、区安监局、区府办、区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商务委、团区委、各街镇)
  8、加大对贫困妇女的社会救助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妇女贫困率。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妇女提供应保尽保、免费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为患重大疾病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和救助。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的妇女、残疾困难妇女提高救济补助标准。(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残联、区妇联、各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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