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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012)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拉政发〔2012〕11号)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环保局等部门的特殊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在市直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主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污染减排、深化污染综合防治、依法强化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自然保护区建设稳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环境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经拉萨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拉萨市城关区环境保护局等16个单位为“拉萨市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德庆卓嘎等30名同志为“拉萨市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区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希望授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能够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推进我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要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凝心聚力、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力拼搏,真抓实干,为构筑稳固的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而努力奋斗!

  附件:全市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全市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集体(16个)

  拉萨市城关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拉萨市曲水县环境保护局(拉日铁路环保监管先进集体)

  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环境保护局(矿山环境监管先进集体)

  拉萨市林周县环境保护局(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先进集体)

  拉萨市堆龙德庆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先进集体)

  拉萨市达孜县环境保护局(园区环境监管先进集体)

  拉萨市尼木县环境保护局(生态村创建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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