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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宁波市国内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宁波市国内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甬政办发〔201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宁波市国内经济合作工作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149号)精神,结合2011年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国内经济合作工作实绩,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经报市政府同意,评出2011年度国内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现予通报表彰。

  一、国内经济合作工作综合大奖

  金奖:鄞州区政府

  银奖:宁海县政府、象山县政府

  铜奖:慈溪市政府、江东区政府、北仑区政府(包括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下同)

  二、引进内资工作先进奖

  金奖:象山县政府

  银奖:鄞州区政府、北仑区政府

  铜奖:宁海县政府、江东区政府、江北区政府、镇海区政府、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重大项目奖:慈溪市政府、鄞州区政府、海曙区政府、江东区政府、镇海区政府、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三、山海协作工作先进奖

  金奖:慈溪市政府

  银奖:鄞州区政府、镇海区政府

  铜奖:余姚市政府、奉化市政府、宁海县政府

  四、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工作先进奖

  金奖:江东区政府

  银奖:慈溪市政府、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铜奖:宁海县政府、海曙区政府、江北区政府、镇海区政府

  五、对口帮扶(支援)工作先进奖

  金奖:海曙区政府

  银奖:象山县政府、鄞州区政府

  铜奖:余姚市政府、慈溪市政府、奉化市政府、宁海县政府

  六、国内经济合作工作优秀服务奖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委、市农业局、市贸易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旅游局、市经合办(市对口支援办)、市政府驻沪办、市金融办、市接待办、市外宣办、市会展办、宁波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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