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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津国土房财〔2009〕118号)


市内六区房管局、红桥房产总公司,局直属各单位:

  按照市国资委《关于开展2008年度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09〕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08年度企业产权登记年检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企业范围为截至2008年12月31日已经取得法人资格的下列企业:

  (一)国有企业;

  (二)国有独资公司、设置国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三)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

  (四)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

  二、我局2008年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工作,由各级主管单位分别组织所属企业实施。其中,局直属企业由市局负责;其他企业由各二级主管单位负责。

  三、参加产权登记证年检的企业需填报《200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自查表》(附件1),同时提交产权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2008年度企业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等资料复印件,由各主管单位留存备查。

  四、各主管单位负责审核企业报送的有关数据及资料。凡企业持有企业产权登记证且企业名称、组织形式、级次、国有资本额、国有资本的出资人等产权证登记内容与2008年底企业实际情况一致的,可予以通过年检;凡企业未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印制的产权登记证,或发生新设、分立、改制、增资扩股、转让国有产(股)权、资产划转、关闭、破产等经济行为,尚未办理相应产权登记手续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

  五、4月3日前,各主管单位应完成资料审核,并向市局报送《200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fgjqykb@126.com。4月8日前,各主管单位应做好迎接抽查工作准备。

  六、各企业及主管单位应设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年检等工作,并建立、完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档案保管制度,确保相关表证及资料完整。

  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可与市局(财务处)联系,联系电话:23145235,联系人:王天衣。

  附件1.《200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自查表》

  附件2.《200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情况汇总表》

  附件3.《200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情况汇总表》填报说明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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