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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对每宗违法用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人,制定出具体整改方案和时间表,该复耕复绿的及时复耕复绿,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宗地和违法面积,把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违法用地的宗地数和面积数降到最低。
  (五)督促检查。
  各县(区)完成自查工作后,市人民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在6月25日前对各县(区)的卫片执法检查自查阶段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制定情况;组织自查情况;查看图斑地块现场;查阅各图斑档案材料;审查违法案件档案;核实上报分析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整改工作情况等。对外业调查测量结果的抽查不应低于50%;对内业要全面进行检查。各县(区)对市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整改、更正并重新上报,并在7月1日前做好迎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自查阶段的督查工作。
  9月1日前在各县(区)开展整改查处工作的基础上,市政府将对各县(区)的整改查处到位情况进行预检,对整改查处不到位的辖区进行通报批评。9月15日前,对各县(区)的整改查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9月20日前市、县(区)做好迎接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对全市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是实施全覆盖检查和依据《规范》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也是依据15号令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我市12县都是第一次开展该项工作,没有经验,而且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争取主动。为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推进,各县(区)在落实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同时,要安排卫片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国土资源、监察、公安、司法、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内部业务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合理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三)严格依法查处整改。各级对查出的各类违法用地要认真自查自纠,抓紧整改,凡本行政区域没有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未达到15%,但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宗地数多、违法面积大,或因组织不力,工作滞后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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