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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河道保洁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河道保洁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通知
(浙水河〔2010〕35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了更好地总结和推广河道保洁工作经验,鼓励先进,促进全省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浙水河〔2004〕12号),在各县(市、区)自评,各市对所辖各县(市、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情况现场检查复核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人员对全省的河道保洁工作进行了抽查、考核,在各市预评考核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浦江县水务局等29家单位为2009~2010年度河道保洁先进单位,现予以表彰。先进单位以奖代补资金另文下达,宁波市的先进单位以奖代补资金由宁波市财政安排。希获奖单位再接再厉,不断总结经验,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度河道保洁长效管理优胜单位名单

  一等奖

  浦江县水务局、平湖市水利局、德清县水利局、慈溪市水利局、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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