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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机局关于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行动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机局关于
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行动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1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农机局《关于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关于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
(省农机局)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物质基础。为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苏发〔2011〕13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苏发〔2012〕1号)文件,推进农业机械化建设,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拟在全省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加快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着力促进农机与农艺、经营与管理协调发展,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科技创新水平,提升农机公共服务能力,走科技领先、节能环保、合作共用、协调发展的新型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使农业机械化发展与现代农业、现代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相匹配,成为产业更加发达、创新更加活跃、管理更加科学、队伍更加完善、发展贡献更大的农业机械化强省。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省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以上,其中,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基本实现粮油生产机械化,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到2020年,全省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其中,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显著提升。粮油生产机械化与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全面推进,农作物产中环节机械化与产前、产后加工机械化水平快速提升,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协调发展,农业机械化发展速度、结构、质量、安全、效益保持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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