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

  (四)制定出台《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的指导意见》。对物业服务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日常服务规范以及管理人员职业资格教育等行业总体要求依法予以明确,强化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树立符合行业特点的经营服务和管理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其自身素质的提升。

  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合力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五)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协管作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是贯彻落实新《条例》的核心目标,也是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新《条例》的要求,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物业管理科,配置2至4名专职人员,履行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等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等监管职责,并在工作经费上给予保障。

  (六)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优势作用。将调处物业管理纠纷纳入人民调解范畴。市司法局和市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以充实各街道(乡镇)司法所人员为重点,建立完善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人民调解物业管理纠纷机制,并在人员、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围绕物业使用、物业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控制在社区。

  (七)发挥两级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健全完善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机构,建立定期研究沟通和会商机制,对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充分发挥公安、市容园林、民政等相关部门职责作用,合力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八)强化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进一步增强市物业管理协会对全行业的约束能力,将物业管理项目评优和项目经理培训等政府日常管理职能授权行业协会来落实。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联动,推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分等定级制度,建立物业管理诚信体系,量化诚信考核指标,鼓励诚信经营,努力营造公平、守诺、服务至上的市场环境。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