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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地震局关于2012年度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主要精神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地震局关于2012年度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主要精神
(苏人社发[2012]57号)


  根据原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苏人通〔2007〕335号)和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关于做好2012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震防函〔2012〕1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全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地震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资料及培训工作由省地震局负责。
  (二)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震局共同负责。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12年度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14日、15日。
  2012年度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全省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场。具体考试地点考生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成绩管理模式
  (一)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设《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3个科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地震活动性评价、地震构造评价和工程场地地震影响评价3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黑色字迹的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小刀、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试期间,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否则按违纪处理。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三)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或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人员,都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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