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0年伏季休渔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0〕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2010年伏季休渔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四日
北海市2010年伏季休渔实施方案
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和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规定,从2010年5月16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在北纬12度以北“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除单层刺网、钓业外,禁止其他所有作业类型生产,实施伏季休渔。为做好我市今年休渔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为目的,以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渔区稳定为出发点,以确保渔港渔船安全为重点,认真贯彻南海区2010年伏季休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管理,人人参与的管理原则,广泛宣传,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确保今年我市伏季休渔制度的顺利实施,保障我市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做到“船进港、证集中、网封存,人上岸”,确保我市所有休渔渔船一律按时进港停泊休渔;
(二)全面落实“防火、防盗、防台”措施,确保休渔期间我市渔港渔船安全;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无违规捕捞现象;
(四)做好群众工作,确保休渔期间渔区社会稳定;
(五)往年在电建渔港停泊休渔的813艘渔船,今年分流613艘到其它渔港停泊休渔,确保电建一级渔港扩建工程顺利进行。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从现在起至5月16日12时止)
1.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挂横幅、发须知、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休渔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渔民自觉维护休渔制度,遵守休渔规定。
2.核准休渔对象,并张榜公布。市渔政渔港监督部门根据休渔渔船的作业类型,对全市捕捞渔船进行逐一核定,确定应实施休渔的渔船,并登记造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