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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文明生态镇(农林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建设好基础设施。要做到主要街道有名称和路牌,文字、注音规范,设置完好;邮箱、电话亭等公用设施功能完好;街道路面硬化、平整、无毁坏、明显坑洼积水现象。
  (四)整洁好乡镇(农林场)容貌。乡镇(农林场)新建房屋要按照规划实施,无违章建筑;房前屋后杂物要堆放整齐,墙壁要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乱贴现象;农户室内院外要整洁卫生,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保持路容路貌整洁;积极实行人畜分离,养殖圈舍干净无异味;消除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公共区无污水横流,房前屋后无污泥,处理好废弃水坑;做到干净卫生,整洁美观。
  (五)绿化美化乡镇(农林场)。入镇要有绿化景观路,镇前镇后要有绿化带,凡2平方米以上空地都要栽生态树,形成村在林中、林在镇中,房周有林。绿化美化主要道路、公共活动场所以及农户庭前屋后,绿化覆盖率达到30%左右。做到花草树木前后辉映,整洁优美。
  (六)健全管理机制。要建立文明生态镇(农林场)管理机制,不断完善道路、绿化地、垃圾处理、公共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逐年提高创建水平,要充分调动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农民的文明素质和乡镇(农林场)社会的文明程度。
  五、主要措施和方法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生态文明镇(农林场)创建是适应形势的需要和广大农民的愿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在农村政策。要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教育农民,树立创建的主体意识,用自己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要大力倡导新的生活方式,讲文明、讲科学,移风易俗,以现代新理念和文明健康的行为为准则,改变乡镇(农林场)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
  (二)制订规划,落实任务。
  1、编制乡镇(农林场)创建规划。要根据乡镇(农林场)特点和优势,因地制宜,科学制定体现现代文明的乡镇(农林场)住宅规划和体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建设规划。要体现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有现代意识,体现乡镇(农林场)的特点,体现当地的传统和乡土文化。
  2、进一步落实创建任务。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特别是要选择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事情首先突破。每个乡镇(农林场)都要对照创建总体要求,明确各自的创建任务,逐项落实推进,有条件的要立即行动,暂时没有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落实。
  (三)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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