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文明生态镇(农林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文明生态镇(农林场)创建包含建设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等三方面内容。
  1、建设生态环境。抓好乡镇(农林场)周围环境、乡镇(农林场)内环境和家居环境建设。
  (1)村庄绿化。在乡镇(农林场)周围内、外道路两旁、各家各户的庭前屋后能够利用的空地上植树、种花,形成围村绿化林带。
  (2)道路硬化。硬化本镇(农林场)连接附近公路的干道和镇(农林场)内主次干道。
  (3)治理脏乱差。清垃圾、清污泥、设立垃圾池或堆放点,实行定时集中收集堆放、填埋。建立保洁长效机制,保持乡镇(农林场)容貌整洁。
  (4)改造乡镇(农林场)住房,改水改厨改厕。
  2、发展生态经济。
  (1)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
  (2)发展绿色养殖,将沼气池建设和发展养殖业结合起来,积极处理水源污染。
  3、强化意识。加强生态环保教育,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切实提高乡镇(农林场)的科学文化素质。完善乡镇(农林场)文化设施建设,加强乡镇(农林场)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加强乡镇(农林场)精神文明建设,成立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基本要求
  文明生态镇(农林场)创建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搞单一模式,不搞统一标准,不搞一刀切。各单位务必于2009年6月15日前制定出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逾期未上报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由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后上报省“椰岛杯”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基本要求是:
  (一)要发挥好基层组织模范作用。乡镇(农林场)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县政府在乡镇(农林场)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与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使农民经济收入逐年明显增加;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全面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乡镇(农林场)公务公开议事制度;实现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工作达标;
  (二)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做到农民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无打架斗殴、无盗窃、无贩毒吸毒、无聚众赌博现象、无刑事案件发生;尊师重教,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