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攀枝花市代表团在四川省第十三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上作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运动员的决定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攀枝花市代表团在四川省第十三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上作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运动员的决定
(攀府发〔2010〕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在四川省第十三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上,我市代表团全体教练员、运动员紧紧围绕“平等、团结、拼搏、奋进”主题,大力弘扬民族体育精神,以高昂的斗志,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竞技状态,获得19枚金牌、12枚银牌、13枚铜牌,金牌和奖牌总数列全省第3位。表演项目荣获2个一等奖、1个三等奖,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我市代表团还荣获了“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参赛目标任务,充分展示了15万攀枝花少数民族艰苦奋斗、勇于拼搏、敢于争先的良好精神风貌,为攀枝花争得了荣誉。
  为表彰先进,鼓励全体教练员、运动员再创佳绩,市政府决定对葛明刚等19名教练员,马明才等152名运动员进行表彰奖励。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教练员、运动员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体育比赛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为攀枝花市少数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攀枝花市参加四川省第十三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获奖教练员、运动员名单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攀枝花市参加四川省第十三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获奖教练员、运动员名单

  一、教练员及编导:19人

  竞赛项目教练员:11人
  葛明刚  李 红  谭益洪  杨成彬  刘世文
  王华超  黄光明  屈明坤  李启林  普国彪
  李 波
  表演项目编导兼教练:8人
  马 莎  张胡蓉  何银强  胡永才  刘汉仙
  秦苏明  沙 陇  杨 野
  二、运动员

  竞赛项目运动员:51人
  马明才  付思雨  付立全  张伍解  普昆华
  普先林  罗先海  鄂丽梅  普天艳  普丽苹
  杨文刚  李文秀  李荣忠  黄家新  沙文明
  杨 康  沙玉丽  俄尔衣牛 王彬凤  苏小明
  朱正美  杨 兵  郝建龙  侯 波  侯耀明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