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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深化“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深化“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意见
(浙食药监市〔2010〕3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年,我省“小药店”整规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同努力下,得以全面推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是省政府“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规工作三年计划的收尾之年。今年“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要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全面完成我省“小药店”整规任务。现按照《“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方案》(浙食药监市〔2008〕35号)的总体要求,对2010年全省“小药店”整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全面推进“小药店”整规工作是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各级要从深入贯彻省委“两创”战略,实施省政府“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依法保障公众用药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小药店” 整规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担负起“小药店”整规的牵头责任,坚持“整治规范、改造提升、堵疏结合”的工作方针,把小药店整规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县局要定责、分片对各乡镇的整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相互配合、条块联动和技术咨询的工作机制;加强与乡镇的沟通协调;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的力度;充分发挥乡(镇)村(居)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认真落实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小药店”整规工作纳入系统各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整规责任体系,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总体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各级要认清形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继续按照《全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整规工作,巩固整规工作成果,确保2010年“小药店”整规任务的全面完成。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0年1-3月)
  在2009年整规工作的基础上,对2010年“小药店”整规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现场验收标准。各市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按照全面完成、巩固提升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年度整规工作实施方案。
  (二)整规实施阶段(2010年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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