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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沪府发〔2012〕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上海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都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的要求,依据《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上海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与2020年长远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上海防震减灾基本情况

  (一)上海地震灾害概况

  上海地处长江口南岸,大地构造位置处于扬子准地台的东部边缘,西北沿郯庐断裂和胶南断裂与华北地台相接;东南以江山-绍兴深断裂为界,与华南褶皱系相邻。上海及邻近地区地震比较活跃。据统计,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上海曾受到有感地震影响20多次。历史上,对上海造成6度破坏影响的地震就有4次,其中,1624年9月1日发生在上海行政区域内的4.7级地震,造成了部分房屋的较严重破坏。地震活动趋势表明,未来5-10年,我国大陆仍处于强震活跃期,东部地区将是地震多发区之一。上海高楼林立、人口稠密、财富集中,若发生同样大小的地震,其危害程度要比其他地区大得多。2001年国家发布的第四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将本市绝大部分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确定为7度。2006年,又将长江三角洲地区(含上海地区)判定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二)上海防震减灾工作现状

  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发展,尤其是通过“十五”、“十一五”的努力,本市已初步建成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地震科技创新能力有了一定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不断增强。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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