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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政府系统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政府系统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本政发〔2012〕2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2011年,市政府系统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958件,解决率69.3%,满意率99.6%,办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市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高质量、高效率地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城乡规划建设委等7个单位为201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标兵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等16个单位为先进单位、于晓春等6名同志为标兵个人、白光等33名同志为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以提高建议提案解决率为目标,以提高办理质量为重点,多方面、多渠道地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有针对性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努力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全面完成2012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为加快我市“三都五城”建设和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本溪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
  市政府系统201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标兵单位(7个)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

  市国资委

  市民政局

  市卫生局

  市财政局

  二、先进单位(16个)

  市政府办公厅

  市房产局

  市人社局

  市服务业委

  市农委

  市环保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工商局

  市文化广电局

  市综合执法局

  市地税局

  本溪供电公司

  平山区政府

  明山区政府

  溪湖区政府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三、标兵个人(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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