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卫办发〔2012〕67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厅局直属各单位,中央在川医疗卫生机构,厅机关各处室:

  《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已经卫生厅厅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2012年卫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推动全省医药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

  附件: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
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按照全国卫生工作会议部署,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优化医药产业发展方式,着力统筹好其他各项卫生工作,持续推进全省医药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继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29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实际补偿比例达到55%,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万元;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在全面实施儿童白血病等8个病种的基础上,积极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鳄裂等12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继续扩大包括慢性病在内的重大疾病门诊报销种数和报销比率,增加可以报销的诊疗项目和药品种类。严格控制二、三级医院新农合病人非报销药品和诊疗技术的使用。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健全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提高服务能力;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定期考核评价定点医疗机构,严厉打击非法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全面推进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全面实行统筹地区内即时结报,加快省内异地即时结报。

  二、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