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广州市教育科研网第五期接入工程准备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广州市教育科研网第五期接入工程准备工作的通知
(穗教办〔2011〕43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依托教育信息化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穗教发〔2011〕27号)的有关要求,到2012年底,广州市所有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都必须接入广州市教育科研网。为此,我局决定于2012年实施广州市教育科研网第五期接入工程。为确保该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级市已经建成且预计在2012年年底前不会撤并的局属公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如目前尚未接入广州市教育科研网的,均应列入本期工程的接入清单;对于具有较高办学水平、较大的办学规模和固定的办学场所的民办学校,应一并在接入清单中列出(备注中注明为民办学校),由我局审核后决定是否安排接入。

  二、各区、县级市计划于2012年年底前合并的公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合并计划,将合并后的学校主校区列入本期工程的接入清单;计划于2012年年底前合并,且合并后不再办学或者虽然继续办学,但非主校区的学校校区,原则上不安排接入。

  三、局属各单位因搬迁、新建校区等原因导致目前尚未接入广州市教育科研网的,应在本期工程中安排接入。已接入广州市教育科研网的单位,如带宽不足需要增加带宽的,也应在本期工程中提出要求。

  四、请各单位在5月27日前以公函形式向我局科研处提交关于接入广州市教育科研网的申请,并将接入清单(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五、本期工程将是广州市教育科研网最后一期统一接入工程,今后我局将不再单独受理各单位的接入申请。本期工程后,各地的新增接入单位和接入地点变更等工程,由各单位自行负担光纤初装费用,在完成初装后,由市教育信息中心统筹安排第二年的租赁费用。

  附件:广州市教育科研网第五期接入工程接入清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广州市教育科研网第五期接入工程接入清单

  区、县级市教育局或局属单位:(盖章)

接入单位名称

办学性质

学生人数

教师人数

当前在用计算机数

接入带宽要求(10M、100M或1000M)

出口网络设备有无千兆端口

学校详细地址

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件

备注(已接入单位需要扩容、新建校区需补充接入的等请在此说明)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