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计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核查出生人口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计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核查出生人口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1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自治县人口计生局、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关于清理核查出生人口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印江自治县清理核查出生人口工作方案
(县人口计生局 公安局 教育局 民政局 卫生局)

  根据《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清理核查出生人口的通知》(铜地人口领发〔2009〕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管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清理核查2000年1月1日以来的出生人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核查对象
  以2009年8月31日为统计时点,核查登记以下类型并在2000年1月1日零时至2009年8月31日24时期间出生的中国公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除外),包括:
  (一)户口在本乡镇的;
  (二)户口待定的,包括:
  1、父母户口均在本乡镇的;
  2、父母户口不一致,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均在本乡镇的;
  3、父亲户口所在地、母亲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三者均不一致,但居住在本乡镇的。
  (三)现居住在本乡镇的;
  (四)2000年1月1日0时至2009年8月31日24时之间出生,符合上述条件,但已死亡的。
  二、清理核查内容
  出生人口及其父母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所属孩次、现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变动类型等。
  三、清理核查步骤和时间要求
  (一)资料准备。各乡镇计生办以PIS为依据,于9月7日前按照分村、分年度的要求完成《出生人口登记核实表》打印工作;派出所准备好2000年1月1日以来出生的人口名单登记本或打(复)印件;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各医疗机构准备好2000年1月1日以来的接生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登记、新生儿预防接种等资料;乡镇教育办公室准备好各小学、幼儿园秋季入学报名册;社会事务办准备好2000年1月1日以来办理的收养、寄养登记复印件。各乡镇有关部门的资料于9月8日前准备好,县级各医疗机构、县级小学、幼儿园和各乡镇收集资料涉及到县外的于9月8日前交到县人口计生局,县人口计生局于9月10日前将收集的卫生服务机构、民政部门、学校提交的信息按乡镇进行分解后反馈到各乡镇计生办,涉及其他县、市、特区的应反馈到相关县、市、特区计生局。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