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三)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各区县人力社保、公安、工商、城管部门要建立专项整治行动的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沟通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分析问题,共同研究专项行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落实违法案件的属地监管责任,形成各部门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组成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组,统一行动,分工协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期间,各区县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有重点地组织统一执法活动,市人力社保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区县开展的专项行动进行督察。

  (四)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区县要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舆论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要抓住春节后农民工集中返城就业和开展春风行动等就业援助活动的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通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严重违法单位,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五)及时总结,适时上报。各区县要于3月1日上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情况表》(见附件)。3月22日前,各区县要完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情况表》,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处。

  四、专项整治行动

  联络方式:联系电话:010-8801.2101

  联 系 人:陈力 周启阳

  传  真:010-88012258

  电子邮件:chenli@bjld.gov.cn

  zhouqy@bjld.gov.cn

  邮政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100053)

  附件: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情况表(2012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情况表

  填报单位:
 检查户次违反人力资源中介管理规定的行政违法案件处理情况
合计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人力资源中介活动提供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