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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己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百色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加强全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9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56号)以及《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07〕19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2010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近年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编制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原则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使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系统建设,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建立和健全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系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及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大灾害点的防治工作,对纳入规划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点进行综合防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原则。

  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二、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2010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0年,我市共发生地质灾害76起,其中:滑坡25起、崩塌40起、塌陷3起、地裂缝4起、泥石流2起、地面沉降2起。自然地质灾害共造成4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42.76万元。其主要特点是: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为主,占全年地质灾害总数的86.63%;滑坡次之,部分地区有少量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发生。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是降雨,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其中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约占92%。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汛期(5-9月)。

  (二)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部分县(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识不足。

  2. 部分县(区)未将地质灾害专项防治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3. 各县(区)普遍缺乏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

  4. 部分县(区)各类报表存在填报不及时、数据不准确或不规范以及多报误报地质灾害等问题。

  5. 群测群防中存在体系建设不完备、监测工作落实不到位以及监测点缺乏系统的监测记录等问题。

  6. 未建立有效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

  7. 治理进度缓慢。2010年规划纳入近期治理的116个地质灾害点,仅完成治理58个,正在治理38个,未实施20个。

  三、2011年全市地质灾害预测

  (一)诱发因素预测。

  据预测,今年我市地质灾害诱发因素仍以降雨为主,其次为地震及人类工程活动。

  1. 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据市气象局降雨趋势预测,预计我市今年汛期(4-9月)总降水量与常年同期相比略偏多,降水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和局部性,预计降水高峰月北部山区出现在6月份,其余出现7月份,发生局部性致洪暴雨的可能性较大,加上我市山区地形险恶,极易诱发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 地震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据广西地震局2011年地震会商结论,今年我市地震活动水平为4级左右,为广西2011年度地震值得注意地区,特别是处于右江河谷断裂带周边的平果、田东等县以及右江水利枢纽水库、天生桥水库以及龙滩水库等一些大、中型水库库区周边比较容易诱发水库地震的地区,因此应注意这些地区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

  3. 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从城市、交通及采矿等工程建设活动强度上分析,今年百色-靖西、靖西-那坡高速公路以及云贵铁路沿线(尤其是移民迁建区)和各采矿区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区,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明显高于其他人类工程活动轻微地区。同时,我市农村地区建房基本未考虑周边地质环境条件,普遍存在选址不当、缺乏完善的排水设施、对斜边坡进行不合理开挖与加载等问题。因此,今年我市广大山区农村地质灾害的发生仍将较为频繁。

  (二)重点防范期预测。

  我市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4-9月)。每年汛期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随多次连续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明显增多,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和滞后性。因此,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应以汛期作为重点防范期。同时,不合理的工程活动是我市地质灾害诱发的又一重要因素,而且一旦成灾,危害性极大。因此,各类对地质环境扰动破坏强烈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以整个施工期作为重点防范期。

  (三)重点防范区预测。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分布特点,结合我市2010年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规律、2011年度降雨、地震趋势预测及各地区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特点,预计我市今年可能发生较大地质灾害需重点防范的区域如下:

  1. 平果至那坡危岩、崩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包括平果县、田东县、田阳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等碳酸盐岩分布区,该区域碳酸盐岩分布范围广泛,山体植被较差,大部地区碳酸盐岩裸露,岩溶发育,部分地区石漠化严重,山势陡峭,岩层节理裂隙发育,岩体比较破碎,危岩体分布较多,受降雨、雷击、爆破振动、植物劈根、强风等的作用,易发生危岩崩塌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大。区内碎屑岩分布的地段,岩体表面风化强烈,风化层厚度大,在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段,受降雨的影响,容易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在局部的地区也可能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2. 凌云至乐业危岩崩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包括右江区、凌云县、乐业县等碳酸盐岩分布区,该区域碳酸盐岩分布区域广,山体植被较差,大部分碳酸盐岩裸露,部分地区石漠化严重,区内山势陡峭,风化强烈,岩溶、节理裂隙发育,岩体比较破碎,危岩体分布较多,受降雨、雷击、爆破振动、植物劈根、强风等的作用,易发生危岩崩塌地质灾害。区内碎屑岩分布的地段,岩体表面风化强烈,风化层厚度大,在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带,受降雨等的影响,容易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局部山区也可能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3. 右江区至隆林、西林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包括右江区、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等碎屑岩分布区,该区域地形切割较深,坡度陡,地面相对高差大,断裂构造发育,岩石较破碎,风化层厚度大,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受强降雨等的影响,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4. 右江河谷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位于平果县、田东县、田阳县、右江区辖区内的右江两岸,该地区人口密度较大,经济繁荣,为百色市的主要经济区。区内地形平缓开阔,现状发育的地质灾害较少。在丘陵地带,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地段,形成一些不稳定斜坡,受强降雨等的影响,有可能发生小规模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在河流阶地一带,主要发生的灾害以河岸崩塌、滑坡为主,在煤矿开采区容易发生采空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5. 主要基础设施地段。南昆铁路、百罗高速公路、坛百高速公路、隆百高速公路、百色水利枢纽、百色至乐业二级旅游公路、百色至西林、隆林二级公路等重要基础设施和交通干线的高陡人工边坡地段,局部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灾害种类主要为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隐患的主要类型。

  据统计,2010年全市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1058处,地质灾害隐患的类型主要有: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分布于全市各县(区),受威胁人数达7.5349万人,潜在经济损失达7.9亿元。

  (五)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状况。

  据调查,目前我市存在威胁人员80人以上、威胁财产100万元以上的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74处,受威胁2885户,共14081人,威胁财产17667.5万元(详见附件1)。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易发区35处,以上易发区主要分布有群众住房、学校,总人数27084人(详见附件2)。该部分隐患点虽已开展了群测群防工作,但未能实施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的工作,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监测,尽快开展治理或组织搬迁避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内容

  (一)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理工作。

  汛期前,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建设、交通、水利、移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登记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及时编制和落实点上的防灾预案,每处灾害点必须逐级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人,按规定要求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同时,认真部署汛期监测与值班工作,落实防灾、避灾、救灾的组织机构和物质准备,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汛期中,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市气象局、水文局开展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所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要认真总结历年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经验教训,充分认识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坚持24小时值班,了解水情、气象、灾情、险情,按规定请示、报告、传达,并认真作好记录。同时,有关部门要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与处理工作。

  汛期后,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建设、交通、水利和移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汛前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完成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同时将核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实施重点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在继续抓好2010年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同时,今年计划将77个重点监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件1)治理项目及时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请治理经费补助,并按计划及时进行综合治理。

  (三)完善县(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

  (四)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后期监测与维护。

  市国土资源局要尽快研究制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后期维护与监测管理办法,确保治理工程的有效运行。同时,各县(区)要在年度财政预算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后期维护与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后期监测与维护工作应由业主或防治项目的受益单位负责,由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管理。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要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隐患点责任人,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执行县(区)、乡(镇)、村、组、部门共同责任机制,密切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预案到位和资金到位。

  (二)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

  各县(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制定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灾害易发区域、时段和隐患点的发展变化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具体的防范意见和防灾减灾措施;构建监测员-村-乡-县(区)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充分发挥基层乡村干部的作用,实行地方领导分片包干,部门负责,乡、村负责,一级包一级的共同责任机制。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协调指挥部各组成机构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0〕56号)文件精神,组建县(区)级地质环境监测站,组建应急分队,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在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因灾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时,灾害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将灾情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及市国土资源局,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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