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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太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

  为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发布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结合我市群众体育事业现状,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服务综合水平稳步提升,市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建成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力争2015年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大力开展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原则,积极发展健身操(舞)、健身秧歌、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木兰、柔力球、洗髓精、骑车、登山、跳绳、踢毽、门球、空竹、风筝、钓鱼、滑冰、棋类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提高,体育健身成为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结合我市传统体育项目,精心打造特色鲜明、影响深远、广泛持续开展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提高体育影响力和知名度。市、县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达100%;每4年召开一次市全民运动会,定期举办市社区运动会、市农民运动会、市老年人运动会、市中小学生运动会;每2-4年举行一次市直机关综合运动会、市职工运动会;市每年新年举行元旦登高或长跑活动,春节举行体育健身大拜年活动;县区每年正月十五举办传统文化体育元宵节;县(市、区)每2-4年举办一次综合运动会;乡镇街办每年举行一次单项或综合运动会;行政村(社区)每年按季或按月举行小型健身展示或赛事活动。积极组队参加全省社区运动会、农民运动会、省运会职工组比赛。在“国际志愿者日”组织开展农民工、残疾人和老年人“三关爱”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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