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开展融资融券调整标的证券启用前测试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开展融资融券调整标的证券启用前测试的通知


已开通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单位:

  自2011年12月5日起,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将包括ETF等品种,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定于2011年12月3日联合组织业务启用前的测试,以检验各会员的技术系统、深交所交易系统、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及其它相关系统的正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模拟测试的内容为信用证券账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买券还券、融资融券强制平仓和担保品买卖等交易,融资融券证券划转,相应的登记结算以及融资融券业务数据申报及相关信息披露等业务。

  2、参与本次测试的会员名单详见《融资融券调整标的证券启用前测试方案》(可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技术专栏”页面查阅)。

  3、请参测会员认真组织测试,做好相关测试准备,落实专人负责本次测试工作。

  4、2011年12月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时开户生产系统暂停服务。

  5、测试结束后,请参测会员做好环境的恢复工作,以确保下一交易日(12月5日)的正常运作。

  6、测试完成后,参测会员单位应在2011年12月4日中午12:00之前登录本所“会员网上业务专区”首页“快速导航―在线调查表”栏目填写并提交《融资融券调整标的证券启用前测试反馈表》。

  7、登录本所“会员网上业务专区”需使用专用电子认证证书(Ekey),具体方法可询问各自单位负责每月技术月报的填报人员或负责会籍席位业务的人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