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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牵头开展人才工作基础性建设工作,开展人才理论研究;协调建立人才资源统计和定期发布制度;建立全市人才信息网络和数据库。

  (七)指导区县人才工作;承担市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人才工作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人才开发处

  负责牵头研究提出人才工作的地方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研究提出全市人才发展总体战略规划的建议和年度计划;牵头研究提出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牵头整合人才资源开发要素,全面激发区域人才资源优势;牵头研究制定提高人才使用效能的措施和评价方法,并督促实施;负责组织落实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等各类重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负责市中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引导和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整体推动产学研高效结合;牵头协调联系高校、科研院所,负责选聘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区县基层、开发园区和企业挂职,服务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

  (二)人才引进处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统一集成人才政策体系的建议,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人才政策的实施;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市人才引进战略规划和工作方案,并协调督促实施;负责牵头整合人才引进资源,大力扩展人才引进渠道,推动各类急需紧缺人才集聚;协调强化高层次领军人才、海外优秀人才、留学人才引进工作,倍增人才总量;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千人计划”、“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等国家和省各类重大人才引进工程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市紫金人才计划等人才工程;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创业载体建设的政策、规划和措施,组织落实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协调开展人才工作对外交流合作。

  (三)人才服务处

  负责研究提出整合和完善人才发展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推动人才服务环境优化;负责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开展人才工作专项考核,协调建立健全全市人才工作体系,形成和完善既提升合力又激发活力的人才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牵头开展人才理论研究和基础性建设工作,协调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和人才协会,协调建立人才资源统计和定期发布制度,建立全市人才信息网络和数据库;组织开展宣传、表彰模范典型人才活动;负责落实市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并落实特聘专家制度;组织开展人才疗养活动;联系院士服务站,开展院士和高层次人才结对培养工作;承担市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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