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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或取缔。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禽畜产品中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打击禽畜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牵头单位:种植业为市农业局,养殖业为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任务目标: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以蔬菜为主的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6%以下,主要畜产品违禁药物检出率控制在2%以下,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抽检率在2%以上。

  (三)食品生产环节。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着力构建从原料进厂、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监管链条;以区域性集中生产和食品小作坊为重点,搞好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完善食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回访制度,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任务目标: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建立质量安全档案,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全面取缔。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四)食品进出口环节。打击食品非法进出口行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进口食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完善出口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失信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池办事处)

  任务目标:加强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出口食品原料备案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100%得到清查。

  (五)食品流通环节。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制度,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制度,抓好流通环节的消费维权工作,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立。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抓好流通环节奶制品、酒类、肉类、醋类市场以及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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