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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十五)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好表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精心组织普法活动,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形成崇尚法律、信奉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011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责任分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1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责任分工

  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落实学法制度。落实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各部门要结合履职要求,制定办公会议学法计划,落实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培训,每人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培训情况、学习成绩要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依据之一。(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二)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将依法行政培训列入行政学院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测查力度和比重。(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加强政府立法,推进制度建设
  (三)加强政府立法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扩大立法和制度建设意见征询覆盖面,对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逐步通过报刊、网络等途径公开征求意见。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责任单位: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各部门)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备案审查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责任单位:州政府  法制办、州政府有关部门)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五)建立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和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审议前应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 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重大决策须经专家咨询或系统评估论证。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  和责任追究。决策执行机关要及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监察部  门、督查机构要定期调查决策执行情况,了解各方面对决策实施 的意见建议并及时通报。对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  监察局、州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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